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机关负责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矿产资源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承担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察;承担万州区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1.机构职能;2.政策文件;3.规划计划;4.行政许可及审批;5.行政执法;6.便民服务;7.互动交流;8.工作动态;9.其他信息。
二、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有如下3个:
1.重庆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页,网址:www.a151116.com/bmjz_89642/bm/ghhzrzyj;
2.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网址:ghzrzyj.cq.gov.cn;
3.公告栏,地点:重庆市万州区陈家坝街道玉龙路144号(江南新区重报万州中心6栋6楼);
三、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处领取,也可以在重庆万州区政府门户网(网址://www.a151116.com)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途径递交申请表:
1.邮政寄递,收件人: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件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陈家坝街道玉龙路144号(江南新区重报万州中心6栋6楼);邮政编码:404100。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传真提交,传真号码:023-58114081;
3.当面提交,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陈家坝街道玉龙路144号(江南新区重报万州中心6栋6楼);工作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2:00—6: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二)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注意事项
1.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一般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
2.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其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工作机构: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陈家坝街道玉龙路144号(江南新区重报万州中心6栋6楼);
工作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2:00—6: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3-58114080。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