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2:00-6: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江南大道2号区政府大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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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市政府和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
(二)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及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
(三)依照规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依照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六)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对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江南新区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承办市国资委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调整: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重庆市万州区审计局。
职能转变:重庆市万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进一步调整优化职能,提高监管效能。突出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强化国有资产监督,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精简监管事项,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全面加强国企党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关于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内设监事会管理,维持现行管理体制不变,待市委对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内设监事会管理职责顶层设计明确后相应跟进理顺。同时,建立区属重点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国有企业监事会向区国资委报告工作时,同时抄报区审计局。
办公室。承担机关上传下达、文件收发传存、会务组织、安全保卫、值班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政务信息公开、网络运行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工作;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讲话材料,负责机关对外文件、文字材料的审核;负责机关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主任办公会议的记录、督察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正版软件、爱国卫生、节能、计生、帮乡扶贫等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请假管理;牵头协调处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事项;牵头承担中央、重庆市和外地在万国有企业的联络工作。
组织人事科(挂党委办公室牌子)。负责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指导国有企业做好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和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新闻宣传、文化建设等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和统战、双拥、民兵预备役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编制及干部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国有股权代表、董事、监事的推荐、考察、任免、综合考核评价等相关工作;负责国有企业人才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委会议的记录工作;牵头组织国有企业劳动用工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控和监管;承担社会团体组织的管理工作。
规划发展与安全科。负责审核国有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国有企业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牵头国资监管重大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起草;按规定对新国有企业组建和国有企业的投资、融资、担保、资本金变动、增资扩股等事项审核或备案;负责审核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指导所监管国有企业的风险管控;负责监督管理国有企业重大物资、设施设备采购;负责全区国有经济统计及运行监测工作;负责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及国有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草案的编制;承担国有企业三峡移民后期扶持、科技创新、对口支援、招商引资等工作;指导督促所监管国有企业抓好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国有企业涉企政策落实、正版软件工作。
改革法规与信访科。承担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及解散、破产等工作。承担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机关及国有企业的依法治企工作;承担国资监管重大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指导国有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负责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的审批备案;指导督促所监管国有企业抓好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邪防邪、平安建设、法制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群众工作系统相关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
审计监督科。利用询问、查阅、审计等调查方式履行出资人监督部署,汇总国资监管发现的问题和监事监督发现的董事及高管人员履职违规违法等问题,分类提出处置意见,跟踪问题的处理整改落实;负责对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重要问题和线索进行核查,提出问责追责意见建议;负责对监管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和改进国资监管的措施办法建议;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开展问责追责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设置监事机构,并开展监督考核工作;指导、督促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国资委系统中介机构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审计机关加强对区属国有重点企业监督的有关工作。
考核分配科。研究、拟订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评价指标体系、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履职待遇办法、股权激励约束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所监管国有企业编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做好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备案与核准工作,加强对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动态监控和执行结果清算;负责牵头组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的编制;按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征收工作;负责国有企业“职教幼教”、“三类人员”落实待遇政策工资性工作及国有企业“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劳动保险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