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2:00-6: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江南大道2号区政府大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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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标准;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
(六)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按权限负责福利彩票管理有关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2. 将所属区救助管理站承担的行政给付等行政职能划入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 与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有关法规、政策,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办法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 与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会同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重庆市万州区行政区划图。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机要、安全、保密、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政务值班、信访稳定、后勤保障、会务、公务接待、考核等工作;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对口支援、招商引资和帮乡扶贫的联系协调工作。
组织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和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群团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规划法规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组织重大课题调研和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拟订民政宣传工作规划,组织开展民政宣传、政务信息编送、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民政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承担行业标准化工作;牵头推进民政行业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负责区民政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
社会组织管理科(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牌子)。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负责区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行业特征不明显、不能纳入相关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含脱钩和直接登记)党建工作进行兜底管理;按规定审核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人选。
社会救助科。贯彻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承担符合救助条件的原修建襄渝铁路民兵民工的救助金发放管理工作。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挂区划地名和社会工作科牌子)。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贯彻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
养老服务科。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贯彻执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贯彻民政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负责福利彩票的宣传工作。
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婚姻、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贯彻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残疾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殡葬管理、殡葬服务和救助保护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