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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1413H/2021-000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4-30
[ 发布日期 ] 2020-05-07

重庆市万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万州区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5-07 来源:万州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万州区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万州区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同志签发,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430


万州区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按照《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渝扶组发〔202010号)和《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通知》(渝扶组办发〔202036号)要求,结合我区2019两摸底工作实际,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区级负责、乡镇落实、村(社区)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防止返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提前预防与精准帮扶相结合。提前把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纳入监测范围,并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 v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一旦出现返贫和新致贫,及时纳入建档立卡,实施精准帮扶。

(二)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主要通过支持发展产业、帮助转移就业,实现稳定脱贫;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达到脱贫要求。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守望相助,形成防止致贫返贫的工作合力。

(四)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自我发展相结合。处理好外部帮扶与自身努力的关系,强化勤劳致富导向,注重培养困难群众艰苦奋斗意识,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三、动态调整

(一)应纳尽纳。对因疫情或其他原因返贫的脱贫户、新致贫的农户,要严格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标准和程序开展识别工作,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录入更新相关信息。

(二)脱贫处理。今年识别的返贫户和新致贫户在年底动态管理时可以做脱贫处理。

四、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即脱贫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即边缘易致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人口为准,对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以实际共同生活、共享开支为准。

监测对象不包括未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不再需要作脱贫处理;边缘易致贫户不做退出处理。

(二)监测范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2020年重庆市执行人均纯收入6000元)左右的家庭,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动态出现问题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以乡镇为单位,监测对象规模实行总量控制,一般为2014年建档立卡人口总数的4%左右(含2019年底“两摸底”人数)。

2019年已纳入监测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本次不再重新识别,继续保留在全国扶贫信息系统中。对于通过帮扶,致贫(返贫)风险已经消除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只需在系统中做致贫风险更新处理,即在基础信息致贫(返贫风险)是否已消除指标中勾选。今年新界定的监测对象,需要全面采集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系统。

(三)识别流程。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主动申报、村(社区)干部走访排查提出初步名单,由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村级扶贫信息员录入重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相关区级部门筛查比对,区扶贫办审定并将名单返回镇乡街道,镇乡街道组织村(社区)干部、村级信息员再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区扶贫办对镇乡街道监测对象适时组织检查抽查。

五、信息录入

(一)帮扶措施录入返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帮扶措施按照原渠道录入;边缘易致贫户的帮扶措施基本上采用原渠道录入;为采集边缘易致贫户的帮扶措施,其基础信息有所扩充;对于靠历年数据比对生成的帮扶措施(如危房改造、入户路改造、安全饮用水改造)需要进行采集录入。

(二)人口自然增减。类似于贫困人口自然变更操作,对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也要及时标注其自然变化情况,标注到月。

(三)致贫返贫风险。今年在新致贫返贫户的致贫返贫原因中增加因疫情选项;在新界定的监测对象户的返贫(致贫)风险中增加因疫情选项。所谓因疫情,不只针对新冠肺炎患者家庭,还包括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产业发展、产品销售、就业务工等受影响的家庭。

六、监测机制

(一)监测主体。脱贫不稳定户的监测责任人为结对帮扶干部。边缘易致贫户的监测责任人从村(社区)干部中明确。

(二)监测周期。监测责任人可采取入户走访、电话联系、邻里询问等方式,每周了解一次监测户是否发生情况变化(不是每周必须入户走访一次),并通过渝扶贫APP”将监测对象动态信息采集到重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每月5-10日,区扶贫办将反馈市级上月信息监测比对情况,镇乡街道应及时动态更新全国扶贫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

(三)监测预警。监测预警采用区级负责、乡镇落实、村(社区)具体实施管理机制。当监测对象因突发疾病、灾害等引起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导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2倍(人均纯收入4800元)或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出现问题,存在较大返(致)贫风险,重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启动红色预警。

七、帮扶措施

(一)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大到户产业发展扶持,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

(二)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劳务扶贫协作、扶贫车间建设等帮助其转移就业。统筹利用公益岗位,多渠道积极安置监测对象。鼓励监测对象参与农村项目建设,就近就地务工。

(三)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

(四)临时救助。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医疗救助、残疾救助、灾害救助、价格补贴等临时救助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五)扶志扶智。监测责任人要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

(六)其它帮扶。鼓励创新帮扶手段,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及时化解生产生活风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助困。

八、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总负责,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督促责任落实。区扶贫办负责做好统筹协调、规范程序、精准帮扶、动态管理指导等工作。镇乡街道、村(社区)两级定期开展走访摸排,做好信息录入,抓好帮扶政策实施。相关区级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收入骤减或“两不愁三保障”出现任意一问题家庭的预警信息。

(二)鼓励机制创新。各镇乡街道、相关区级部门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提高成效。

(三)减轻基层负担。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重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信息员队伍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不另起炉灶,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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