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农村委员会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 > 补贴依据

农机报废补贴依据

日期:2024-01-08 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重庆市万州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0〕7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现将《万州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万州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重庆市万州区商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0日

附件:

万州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0〕75号)和农机购置补贴有关实施方案等法规政策要求,为做好我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在本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补贴种类

农机报废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等3类农业机械。

四、补贴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其中,报废部分实行定额补贴(详见附件1),更新部分补贴按照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机主可以购买与报废种类和数量不同的农业机械。允许机主单独申请农机报废补贴。年度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过购置补贴机具的总量。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种类和补贴标准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的调整而适时调整。

五、报废条件

申请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见附件2)。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应当在本区范围内注册登记,并提供农机牌证管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提供机具铭牌、出厂编号、车(机)架号或发动机号等机具信息。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补贴的报废农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达到或超过报废年限的。其中,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手扶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8年、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10年;二是未达报废年限,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未达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非移动柴油内燃机排放标准达不到国二,国家明令淘汰的。

六、回收企业资格确定

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应以本区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为主,也可选择依法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回收企业资质由区农业农村委核实后, 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回收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回收企业应当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优质服务,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

七、操作程序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在《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申请办理。其操作程序为:

(一)申请受理。机主携带身份证明,银行卡,自愿到区农业机械技术研究推广站办理报废补贴申请。

在我区范围内已登记注册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需提供所有人有效身份证明、来历承诺书、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未纳入牌证管理或无牌证的农业机械应提供所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来历承诺书、机具提供机具铭牌(或铭牌照片)、出厂编号或车(机)架号、发动机号等机具信息。受理部门审核机主身份和拟报废的农机具信息,核定报废机具档次及补贴额,符合要求的,向机主出具《重庆市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附件3),以下简称《确认表》。

(二)注销登记。已登记注册为渝01农机牌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应持《确认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号牌、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区政务中心内农委审批窗口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并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三)拆解销毁。机主将报废机具和《确认表》交给回收企业。回收的农机具由区农业农村委监督回收企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进行拆解或者销毁,拆解销毁前,区农业农村委工作人员应当复核报废农机信息,并采集拆解销毁前、中、后机具照片。

(四)信息审核。拆解销毁完成后,区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完善报废机具信息,上传拆解前、中、后机具照片、《确认表》至辅助系统,完成形式审核操作。

(五)兑现补贴。区农业农村委按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的流程开展报废补贴资金兑付申请、报废补贴信息公示、报废补贴信息审核;区财政局根据区农业农村委审核无误后的报废补贴信息,将资金打卡发放到机主。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委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宣传,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知晓度;要加强检查,严查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

(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要做好信息公开,对享受补贴的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标准、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三)区农业机械技术研究推广站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报废更新补贴档案,按年度装订成册,保存期5年,档案内容含机主身份证明、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补贴资金银行卡(折)复印件、《确认表》等资料。回收企业按年度建立报废农机回收登记台账和报废农机拆解档案,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拆解档案内容含《确认表》、人机合影照片、报废农机铭牌(或铭牌照片)、拆解照片或拆解视频等资料。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区农业农村委要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严惩违规主体,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要按照《重庆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查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区商务委依法加强对回收企业的监督管理,发现回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通报、暂停参与农机具回收工作等措施进行处理。

(五)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实施细则,尽快启动。区农业机械技术研究推广站按季度(每季度最后一日前)报送《重庆市农机报废补贴情况统计表》(附件4),做好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与农机购置补贴年度工作总结内容一并形成综合性报告,于每年12月1日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委。

附件:1. 重庆市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2. 重庆市报废农机来历承诺书

3. 重庆市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

4. 万州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重庆市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序号

机型

类别

报废补贴额(元)

1

拖拉机

20马力以下

1000

20-50马力(含)

3500

50-80马力(含)

7000

80-100马力(含)

10000

100马力以上

12000

2

联合收割机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喂入量0.5-1kg/s(含)

3000

喂入量1-3kg/s(含)

5500

喂入量3-4kg/s(含)

7300

喂入量4kg/s以上

11000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3行,35马力(含)以上

7200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

17500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2行

7200

3行

12500

4行及以上

20000

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1-2行

3000

3-4行

5500

3

水稻插秧机

手扶步进式,2行

450

手扶步进式,4行

1100

手扶步进式,6行及以上

1450

四轮乘坐式,6、7行

7300

四轮乘坐式,8行及以上

9600

1


附件2

重庆市报废农机来历承诺书

本人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处,购买整机出厂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现申请报废。

我承诺,该农业机械确系本人合法所得,如不属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__________(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1


附件3

重庆市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回收确认表编号:

机主姓名/

单位名称

机主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机主地址

机主联系电话

机型

机具类别

机具型号

出厂编号

发动机号

底盘(车架)号

牌照号码

初次注册登记日期

出厂日期

回收日期

中央报废补贴额(元)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本人承诺报废机具主要部件齐全,来源合法,申请资料真实有效。

机主签字:

已办理注销登记。

经办人:

农机牌证管理机构(章)

(此栏仅适用于已上牌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已拆解并存档。

经办人:

农业机械回收企业(章)

申请受理经办:

报废补贴审核:

区县(自治县)农机化主管部门(章)

月 日

说明:1.区县(自治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填写报废机具信息,并核定机具类别及报废补贴额。2.此表一式三联:一联农机回收企业存查;二联机主存查;三联签注农机牌证管理机构印章后,到区县(自治县)农机购置补贴申领受理部门申领报废补贴。

附件4

万州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

(截至2020年月累计数量)

报送单位:报送时间:日 (公章)

报废机具台数
(台)

0

购置机具台数
(台)

0

报废机具台数/购置机具台数(%)

#DIV/0!

机型

机具台数(台)

补贴资金数(万元)

受益农户数(户)

报废申请数量1

报废结算数量2

更新
数量3

报废申请资金1

报废结算资金2

更新资金3

合计

报废

更新

合计

1. 拖拉机

0.00

0

2. 联合收割机

0.00

0

3. 水稻插秧机

0.00

0

4. 其他

0.00

0

累计

0

0

0

0.00

0.00

0.00

0.00

0

0

0

本月小计

备注:
1. 报废申请数量,是指回收企业回收机具后填报的、经机主在《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签字后,上报农机管理部门的申请补贴的机具数和资金数。
2. 报废结算数量,是指财政部门通过审核、结算,向农民致富补贴资金后的机具数和资金数。
3. 更新数量,是指当地实际购置的机具数和使用资金数。
4. 每月3日前,报送截至上个月的累计报废更新实施情况。
5. 报送邮箱:联系电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我要找政策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