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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万州区2024-2025年过渡期种粮大户补贴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9-20 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万州区2024-2025过渡期种粮大户补贴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为充分发挥种粮大户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调动种粮积极性,加快推进粮食适度规模化种植,稳定粮食生产,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2025年过渡期种粮大户补贴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207)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2024—2025年为我区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过渡期,大户补贴政策逐步退出实施。过渡期结束后区级不再组织申报种粮大户补贴。

(二)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每个种粮大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补贴资金兑付要及时。

(三)种粮大户补贴资金要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不得随意统筹挪用或改变资金使用用途集中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及他人违规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将严格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程序

(一)补贴对象即种粮大户,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一是相对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包括代种撂荒地、新开垦未发包耕地)50亩(含50亩)以上,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等12种粮食作物)。二是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统一生产经营管理,独自享有产品处置权。三是按当地基本种植技术要求规范耕种,不得粗放种植,单产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四是种粮大户单户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亩。

(二)补贴依据当年兑付的种粮大户补贴,以上一年按程序核定的实际种粮面积计算。

(三)补贴标准2023年、2024年、2025年种植粮食作物的大户,补贴标准分别每亩不低于70元、45元、20元,粮食作物之间套种的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

(四)补贴程序。业主自愿申报,各镇乡、街道对辖区申报种粮大户补贴的面积进行实地核实,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区财政局负责核拨补贴资金。

1.种粮大户申报。凡符合补贴条件的种粮大户,需主动到耕种所在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补贴,未申报的不予补贴。种粮大户须按要求提供土地流转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对代种撂荒地的,应由当地政府、村委会出具种粮证明;新开垦未发包耕地、村社集体机动地种植的,应由镇乡、村级出具相关证明,准确真实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镇乡(街道)对申报材料开展审核,并对本辖区申报种粮大户补贴面积进行全覆盖核查工作。

2.面积核实镇乡涉农街道组织人员,于73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申报的种粮大户情况进行逐户实地核实,并对审查核实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区级农业农村组织人员对镇乡种粮大户种植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反馈镇乡(街道),全汇总后上报市农业农村

3.公示公告镇乡、街道将面积核实结果进行区级、镇乡街和村(居)三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异议,重新核实后再次公示。

4.补贴资金兑付区农业农村委将公示无异议的种粮大户补贴资金汇总,报区财政局拨付资金。补贴资金在6底前通过财政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到种粮大户手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政策培训会、院坝会、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种粮大户补贴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户政策知晓率,充分发挥种粮大户补贴制度的政策引导作用,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监督指导。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要加强监督指导力度,各镇乡(街道)对本辖区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实行区级、乡镇(街道)和村(居)三级公示制。设立种粮大户补贴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处理和核实有关信访事项,坚决杜绝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挪用、抵扣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严格规范管理。各镇乡(街道)要对种粮大户申报流程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种粮大户不予申报,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种粮大户档案管理,对列入补贴的种粮大户逐户登记,立档管理,为核查种粮大户面积和补贴资金提供依据,种粮大户填写《重庆市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附件1),镇乡、街道根据辖区种粮大户申报情况填写xxxx年重庆市万州区xx镇乡(街道)种粮大户分户统计表》(附件2)和《重庆市万州区种粮大户耕地流转分户明细表》(附件3附件2电子件于xxxx630日前通过渝快政传工作群,镇乡、街道对本辖区种粮大户申报补贴面积核实后的分户统计表附件2,经领导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于xxxx730日前通过渝快政传工作群。

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满愿,电话:58155759;区财政局联系人:孙珂欣,电话:58371986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2024529

附件1:

                 重庆市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

申报日期:         

基本

情况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一卡通(折)帐号


种粮地点


耕地

面积

承包耕地面积(亩)

合计

其中


田:

土:

租种耕地面积(亩)

合计

其中


田:

土:

农资

购买

情况

(元)

(元)

(元)

农药

(元)

自有

农机

具(台)

灌溉

设备









种植

粮食

面积

(亩)

水稻

玉米

小麦

马铃薯

红苕

大豆

绿豆

豌葫

高粱

荞麦

肾豆

红小豆













合计:

村委会审核意见:

驻村干部审核意见:

乡(镇)审核意见:

村委会负责人签名:

驻村干部组长签名:

主要负责人签名:

备注:本表内容要据实填报,一式两份,一份报乡镇审核,一份由乡镇报区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附件2:

xxxx年重庆市万州区××镇乡(街道)种粮大户分户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种粮

大户

性质

种粮

大户

姓名

种粮

地点

身份

证号

联系

电话

耕地面积(亩)

粮食种植面积(亩)

镇乡街道核实面积

补贴

金额

(元)

合计

承包耕地

租种耕地

合计

水稻

玉米

小麦

红苕

马铃薯

大豆

绿豆

豌葫豆

高粱

荞麦

肾豆

红小豆





























































































填表人:乡镇主要领导签字:

附件3 :


               重庆市万州区种粮大户耕地流转分户明细表

申报人:            村(居)审核(盖章):                  镇乡、街道审核(盖章)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土地证号码

耕地流转面积(亩)

备注

合计



































































说明:1.本表须将所涉及流转的基本信息填入本表,并有村(居)、镇乡街道审核后盖章。2.姓名、身份证耕地承包证上的信息不相符的再备注栏中说明。


附件4:

                      xx镇乡(街道)xxx种植大户

                        2025年种粮面积核查表

种粮大户姓名


联系电话


种粮地址


申报作物品种及面积


镇乡(街道)核查情况

核查时间:

核查方式:

核查结果:

核查组组长签名:

核查组成员签字:

镇乡街道(盖章)

大户确认签


注:核查组由3人或以上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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