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次和2024年新发展脱贫户产业项目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
万州农委函〔2024〕58号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次和2024年新发展脱贫户产业项目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着力推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农业多业态发展,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促进群众产业增收,请各镇乡(街道)结合实际,按万州府办发〔2019〕48号、万州农委函〔2019〕271号、万州区委农办〔2023〕3号、万州区委农办〔2023〕18号文件规定,开展好2023年第二次和2024年新发展脱贫户产业项目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扶持对象
有意愿自主发展产业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农村人口中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二、扶持内容及奖补标准
(一)特色产业发展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新发展的可持续增收的种植业、养殖业和休闲农业。
1. 种植类:新发展柑橘、茶叶、小水果(限李、梨、桃、枇杷、猕猴桃)、中药材(限多年生木本道地药材品种)2亩(按标准种植园每亩种植量折算面积)及以上,按每户3500元予以奖补。
2. 养殖类:年存栏能繁母羊5只及以上,或年出栏牛1头及以上、或年出栏生猪2头及以上、或年出栏鸡鸭家禽100只及以上,每年养蜂10桶及以上。畜禽类养殖必须实行圈养,持续养殖2年以上,按每户3500元予以奖补。
3. 休闲农业: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直接发展“农家乐”“林家乐”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按规定给予每户1至3万元的补助。
(二)粮油产业发展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在种植完自家耕地基础上,利用其它农户轮作耕地或撂荒地种植粮食、油料、蔬菜作物,面积达1亩以上的,每亩奖励500元,每户当年奖励不超过1500元。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按照自身条件从特色产业和粮油产业中只能任选一项产业进行申报,2023年以前已经享受过以上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
三、资金拨付
1. 特色产业发展分两次拨付,第一年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金额的60%,第二年验收合格后拨付40%。
2. 粮油产业发展按每亩500元予以奖补,当年奖励金额不超过1500元。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时间
分两批申报,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5月10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9月10日。
(一)基本程序
脱贫户申报→村委审核汇总→驻村工作队、脱贫户结对联系人、镇乡(街道)包村领导审核→镇级审定→项目实施→脱贫户提交验收申请→村委、驻村工作队等代表现场核查验收→镇乡(街道)复核审定→村、镇两级验收公示(不少于7天)→镇乡(街道)汇总后向区农业农村委申报。
(二)资料清单
按时间逻辑顺序排列:
1. 万州区2024年脱贫户产业补助项目申报表(仅新发展提供);
2. 万州区2024年脱贫户产业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仅新发展提供);
3. 万州区脱贫户产业补助项目验收申请书;
4. 万州区2024年脱贫户产业补助项目验收卡;
5. 现场验收照片,每户2张;
6. 万州区2024年脱贫户产业补助项目补助金额汇总表(进行村、镇两级验收公示,近景、远景照片各一张);
7. 项目申报正式公函。
(三)资料说明
申报材料电子件、扫描件将2023年第二次和2024年新发展分别打包后,通过渝快政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发展计划科邹建,纸质件原件由镇乡(街道)留存。
附件:1. 万州区2024年脱贫户产业补助项目申报表
2. 万州区2024年脱贫户产业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3. 万州区脱贫户产业补助项目验收申请书
4. 万州区2024年脱贫户产业补助项目验收卡
5. 万州区2024年脱贫户产业补助项目补助金额汇总表
6. 其他档案资料模板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
(联系人:邹建 联系电话:18323554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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