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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水利规划和政策建议,拟订行业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区重大水利规划,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重要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区域水资源调度。按权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区级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按管理权限提供或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万州区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防治水害规划和河库防洪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万州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组织实施本区域控制性、流域性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协调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协调配套工程建设。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报告或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及后期扶持管理工作,指导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贯彻落实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负责三峡库区(万州段)城镇、农村移民的综合协调管理,负责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的编制、报批及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组织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落实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组织开展水利科技研究、技术推广和技术交流合作。负责三峡库区(万州段)对口支援工作,承担万州区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中水利工作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旱灾害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信息安全、保密(机要、值班)、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综合事项督查督办、综合目标考核、宣传、文档、会务、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负责组织综合调研和综合性文稿材料撰写工作。承担综合治理、爱国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规划计划科: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发展规划、流域规划、重大专项规划,参与编制全区综合规划,归口管理水利专业、专项规划。负责统筹协调全局性重大水利改革。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负责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的统筹管理。组织指导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项目安排建议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水利涉农统筹资金项目等专项计划安排。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对口承担水利规划、计划的统计工作,统筹普查工作。
(三)行政审批科:负责水利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研究拟订水利工作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导、规范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工作及其动态管理,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本局窗口的管理。负责水行政许可工作,承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听证组织工作,指导行政诉讼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承担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水利技术工作,负责水利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本级水利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水行政许可项目的技术审查及建设和运行管理重大技术审查工作。
(四)财务科:严格执行财政财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规定,负责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财务管理,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协助提出区级及以上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五)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负责水利系统党的建设、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联系群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科教职称、人才队伍、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管理工作。指导干部人事培训工作。
(六)审计监督科:负责水利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审计和监督,负责所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统筹协调水利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承担水利建设项目验收的组织工作。
(七)水资源管理科(挂全区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资源调度管理;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流水系连通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万州区水资源公报。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已成水利工程分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区管水利设施、指导镇乡街道所属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水库大坝及水闸的注册登记、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监测。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牵头组织水价改革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拟订大中型调水工程年度供水计划并组织调度实施。配合开展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工作。
(八)工程建设管理和安全监督科:贯彻落实水利工程建设政策措施,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制度,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负责辖区重大水利基本建设、三峡后续、后期扶持、对口支援等建设工程的建设管理。监督指导工程建设管理、造价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参与组织工程建设综合验收。指导河堤、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组织实施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治理的建设管理及监督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区级及以上水利投资项目的稽察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行业并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对口承担工程建设综合统计上报工作。
(九)河道管理科:负责三峡水库(万州段)综合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水库消落区的管理和水库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水库蓄退水安全和运行调度有关工作;牵头负责三峡水库综合监管及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河道水域及岸线、防洪及护岸设施的管理与保护,以及江河、湖库的治理和开发。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早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和防洪论证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及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指导山洪灾害治理、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指导全区水文工作,组织实施水文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按管理权限提供或发布水文信息、情报预报。
(十)水生态建设与河长制工作科(挂区河长办牌子):牵头负责水生态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协调、督导、考核等具体工作。拟订河长制管理制度,承办区级总河长会议,贯彻落实区级总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拟订并分解河长制年度目标任务,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实施水土保持规划,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流失调查、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预报、公告等工作。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制度。组织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等工作。 指导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万州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农村水利水电科:负责组织编制农村水利专业、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实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组织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十二)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科:承担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大纲、安置规划的申报和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承担新增大中型水利工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审核、登记和申报工作;指导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负责三峡库区(万州段)城市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专业设施复建、移民安置、集镇迁建等前三峡时期的延续性工作;承担移民小区综合帮扶及移民安置点精准帮扶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处理移民信访事件;指导三峡库区(万州段)临水危房的搬迁。
(十三)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科:组织编制全区大中型水库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管理,承担项目计划的编制、申报、审批工作。调查研究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意见。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全区水库水电工程移民就业培训工作。负责水利扶贫等工作。
(十四)三峡库区工作科:负责三峡库区(万州段)后续工作规划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拟订三峡后续项目年度实施意见。牵头承担三峡后续项目的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牵头提出三峡后续项目年度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监督实施。牵头负责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有关工作。负责三峡工程后续有关统计工作。负责三峡移民有关资产登记、管理、使用、处置等工作。
(十五)对外合作科(挂对口支援办公室牌子):负责水利系统对内对外教育、培训及水利科技研究、技术推广、技术交流、水利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拟订对口支援项目年度计划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口支援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招商引资、三峡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承担万州区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信访科:负责指导水利行业的信访稳定工作,承担来信来访接待、核查、处置工作。牵头处置信访突发事件。组织实施行业信访问题调查研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