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全区统计工作,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加强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组织实施国家和重庆市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统计调查措施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起草统计有关规范性文件;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三、指导镇乡街道和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区统计基础工作。
四、牵头拟订区情区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配合组织市级投入产出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六、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七、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区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建议;加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建设,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对镇乡街道和区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数据中心。
十、协助镇乡街道管理统计专职人员;促进全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统计职称考试;管理和监督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上级和本级财政安排的统计工作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一、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合作交流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重庆市万州区统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和执法检查科、综合核算和社会科技统计科、工业和能源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贸易和服务业统计科、普查和信息化建设科。行政编制2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区社会经济调查队。负责承担各项普查、统计抽样调查、专项调查以及对调查数据的管理及开发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