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2:00—6: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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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全区的信访工作实施宏观指导,研究信访工作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推进依法信访,确保信访渠道畅通;综合分析全区信访工作动态;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报送信访信息。
二、负责受理、交办、转送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信访事项;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牵头协调和督查督办。
三、牵头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调查、分析、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议。
四、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地区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和镇乡街道贯彻执行信访法规、落实信访稳定工作、处理信访事项、执行信访事项处理意见的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给予处分的建议。
五、负责对镇乡街道和区级各部门处理不服的信访事项组织复查复核;组织落实上级党政机关对群众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意见;对涉法的信访事项引导群众依法求决。
六、负责接待到区委、区政府机关的上访群众,落实集体上访、突发事件处理意见;定期排查本区社会热点和不稳定因素;及时调处人民内部矛盾。
七、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下访群众工作,协调社会各方面参与群众工作;负责收集、征集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采纳人民群众合理化建议。
八、组织实施信访办公自动化建设;建立并管理全区信访信息网络系统;加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对信访干部开展业务培训。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党建、文秘、机要、档案、保密、财务、资产、车辆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机关行政事务;负责机关政工人事、劳动工资及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调研和信息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接访科
负责人民群众到区委、区政府的来访接待、登记、转送或交办、协调等工作,及时向有关区领导和有关单位报送或通报群众来访反映的重要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参与处置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劝返到市非正常上访群众;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转送、交办的重要来访事项;督促、指导基层单位的来访接待和来访事项办理等工作。
(三)办信科
办理上级机关转交的信件和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的来信;负责群众给本级的来信、网上投诉事项的登记、受理、办理;负责上级转交网上投诉事项的办理;收集、整理、反映来信中的重要信息;负责全区来信来访情况统计和综合分析;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信、网上投诉事项。
(四)复查复核科
负责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职能;负责基层单位结案报告的审查、核销,指导基层单位办理信访事项;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及交办案件办理情况的统计分析研判。
(五)督查科
负责对不按法定职能职责处理信访事项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实施督查督办,并按规定实施“三项建议权”;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行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信访维稳工作的指示、意见等;负责重要信访事项、突出信访问题的督查督办,督促责任单位依法落实信访问题的处理意见,维护信访人的合法利益和权利;统筹协调处理“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承办党政信访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实施全区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六)维稳科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访稳定工作的指示、意见;指导督促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牵头制定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配合、协助突发事件的处置;开展信访稳定形势研判,通报辖区不稳定因素,提出工作建议;指导信访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跟踪、劝返处理到京集体访、重复访、到非指定场所非正常上访;指导基层信访稳定工作。
(七)群工科
承担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全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负责制定区领导公开接待群众方案、信息、结案报告;负责市服务群众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和市信访信息系统接访下访版块的日常管理维护;调研群众体性信访问题;报送推广群众工作经验;开展社情民意调研、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信访问题网络舆情的网上回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