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等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一般及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万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区委、区政府对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镇乡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市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负责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地震监测等工作。负责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办事机构的职能。
(十二)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乡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 万州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区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2. 将万州区林业局所属原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承担的组织协调指导森林防火等方面的行政职能划入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万州区水利局、万州区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万州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一般及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区应对一般及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万州区水利局、万州区气象局、万州区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有关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执行防护标准;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万州区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执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万州区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执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万州区水利局、万州区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万州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区发展改革委(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职责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负责事故灾害救援装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区发展改革委(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文件规定执行。
(一)办公室(挂新闻宣传科牌子)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党建、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统筹各级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全区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技能普及工作。指导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依法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关考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工作,负责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应急指挥中心(挂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牌子)
承担应急值守、局机关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全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驻万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跨区域应急救援。组织开展应急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推动区域应急中心等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
(三)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
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区应对一般及较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事故灾害救援装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四)火灾防治管理科
贯彻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五)地震地灾救援和防汛抗旱科
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体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组织做好震情跟踪和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灾害预防体系。按规定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和综合防御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维护和管理给予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一般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
(六)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和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八)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贯彻执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负责煤矿关闭遗留工作。
(九)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贯彻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
(十)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需求计划和动用决策建议,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提出年度购置计划和动用指令建议。承担中央划拨和市级、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十一)政策法规和规划装备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规范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依法牵头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的建设规划和装备管理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贯彻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应急管理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