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二)牵头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
(三)研究拟订全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的制度、办法和监督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优化办理流程,并组织实施;对各单位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五)负责对有关单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受理政务服务行为的投诉、举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六)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网上办事平台的推广应用、运行监管工作,负责“智能大厅”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
(七)统筹指导协调全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对分中心、镇乡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进行考核。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政务服务办内设科室4个: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文电、档案、机要、财务、资产管理、后勤、安全稳定、乡村振兴、普法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办公室工作制度、综合性文字材料以及文件的审核、发送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群团、信息报道和文化建设工作;承担重要会务、中心组学习、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及窗口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工作;承担涉及本单位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回复工作;协调领导安排部署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
(二)政务监督科
负责承担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等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制度、办法和监督管理细则等贯彻落实措施。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及相关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上报政务服务统计报表。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网上办事平台的推广应用、运行监督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运行监督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受理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办理情况和相关工作的投诉举报,协助有关单位开展监管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联系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日常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负责协调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培训。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所涉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其他工作。
(三)政务管理科
负责承接各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工作部署;负责指导协调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对未入驻事项进行协调指导;负责按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提出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和设施设备的配置建议;负责拟订并监督落实区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和制度;负责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和监督考核;负责与市级相关部门单位的联络联系,负责与其他区县政务服务管理单位的业务联系、学习交流;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信息技术维护等工作;负责机关及区政务服务中心计算机、网络等软硬件设施建设和日常维护及系统操作培训;负责协调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相关数据信息等资源共享。
(四)基层指导科
负责拟定各分中心、镇乡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工作细则和规范化要求,并指导协调落实;负责对各分中心、镇乡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相关培训;负责对各分中心、镇乡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情况的调研和督促检查;负责受理对各分中心、镇乡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有关政务服务的投诉举报,协助有关单位开展监管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拟订各分中心、镇乡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工作考核办法,并提出考核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