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黄柏乡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01774889093X/2023-00001
[ 发文字号 ] 黄柏府发〔2022〕33号
[ 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黄柏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7-08
[ 发布日期 ] 2022-07-08

重庆市万州区黄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7-08 来源:万州区黄柏乡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黄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突出问题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柏府202234


各办、站、所、村(社区):

根据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州民〔202246 )及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等民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集中治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高龄失能老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等民政对象关爱服务工作以及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坚决查处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保障民政对象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民政对象生活照护、医疗护理、康复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一)政策执行方面。重点整治在执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有关政策时打折扣、搞变通,对特困人员身份认定等政策执行不到位,救助待遇应享未享、应退未退、重复享受等问题。

(二)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重点整治救助供养机构未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及白条入账、公款私存等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乡民政办和救助供养机构监管乏力、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侵占救助补助资金;乡民政办“一卡通”发放涉及的救助补助资金欠付、拨付不及时等问题。

(三)关爱服务方面。重点整治服务态度冷漠、办事拖沓、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克扣拖欠群众补助补贴资金等问题;排查相关人员利用特困人员身份套取医保、收取医务劳务费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保障方面。重点整治救助供养机构救助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未按规定配备工作人员、提供照料服务不足、设施设备不完善、落实消防住房食品等安全要求不到位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走访排查。各村(居)要加强辖区内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高龄失能老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等民政对象的巡查摸排、定期探访,主动发现、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保障,及时报告因情形发生变化终止保障的对象,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信息比对。乡民政办要强化部门沟通,定期与公安、司法、卫生院社保所、残联等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对现有民政对象进行全面排查,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对存在违规重复享受救助补助政策的,认真理清各项救助政策边界,在保证困难群众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及时予以纠正。对未纳入救助补助范围的重点人群开展摸排核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救助补助保障范围,坚决防止“脱保”、“漏保”问题。

(三)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将社会救助资金监管作为治理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梳理特困供养资金拨付、卡折发放、资金发放等各环节运行情况,深入查找分析监管盲区、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建立健全专项资金运行监管制度机制。严禁出现挤占、挪用、冒领、套取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问题。

(四)改进作风。全面落实《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加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渝民〔20214 号)要求,从严从实做到民政对象关爱服务工作全流程规范管理,坚决纠正民政部门和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工作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政策解释不到位等问题。

(五)宣传培训。乡民政办,各村(社区)要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养老、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业务培训,全面掌握政策要求,准确知晓保障对象范围、保障内容、补助标准和申请程序,强化为民宗旨,改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素质。要加强政策宣传,广泛运用各类宣传阵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政策知晓率,增强群众满意度。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从2022 6 月开始,2022 年底结束,分为四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2 6 月)

成立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张道全担任组长,乡纪委书记、分管财政办领导及分管民政办领导担任副组长,党政办、社事办乡纪委委员财政办等科室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社事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 7 月至 8 月)

乡民政办、救助供养机构要围绕整治重点,梳理问题隐患,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难易程度,能纠正的要立即纠正;立即纠正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工作计划,明确解决办法和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向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侵占救助补助资金的严重违纪违法线索,要坚决依纪依法查处,触犯法律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督导抽查阶段(2022 8 月至 9 月)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同纪委对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组织督导,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村(社区)开展实地督查。对发现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村(社区),将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四)总结深化阶段(2022 9 月至 12 月)

村(社区)应完成专项整治总结工作,要总结专项整治的做法和成效,提出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出席有关会议、发表重要讲话,并专门就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等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二)完善工作机制。专项小组要随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条件,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源头治理。乡民政办对整治中发现的深层次和共性问题,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系统施治,不断提高救助供养质量和水平。针对整治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和体制机制障碍,要举一反三,从源头上深入排查、彻底整治。

(四)加强监督检查。乡民政办、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加快推进,对滥用职权、优亲厚友,以及因工作简单粗暴导致群众非正常上访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于底数不清、弄虚作假、瞒报欺骗、不担当不作为的,将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重庆市万州区黄柏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