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双河口街道成立于1998年12月,幅员面积23平方公里,辖5个社区、5个村,常住人口5万余人,其中三峡移民1.3万多人,是万州重要的移民安置区。距万州火车站1公里,长江红溪沟深水港码头2公里,万州飞机场10公里,高铁站12公里,渝宜铁路、沪蓉高速公路、万忠公路贯穿全境,区位优势好。辖区有经开区檬子产业园、万博特铝新材料产业园、三峡国际农产品集散基地、谭木匠100万件小木制品等重大产业项目,万州妇幼保健院,技师学院等高职院校4所,发展前景好。
近年来,双河口街道立足建设移民安稳致富提升示范地、专业市场集聚平台标杆地、经开区拓展承接地功能定位,锚定“3122”的工作思路,统筹服务发展与平安稳定、乡村振兴与城市提升,强化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强化民生保障,在“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新万州”建设中描绘双河口宜居宜业和美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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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双河口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层政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安排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政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会服务、发展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务性的事务起领导、组织和协调作用。
3.领导街道办事处、武装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4.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6.领导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7.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
2.负责社区管理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
3.开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保障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5.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
6.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的住宅和公共建筑,市政公共设施配套项目的落实、验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其使用进行管理监督。
7.负责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8.统筹协调公安、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专职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
9.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0.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乡镇(街道)“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平台日常管理承担基层治理统筹协调、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决策支持、事件流转、考核监督,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内部管理、内外联络、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承担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值班、重要会务、公务接待、 公共节能、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等事务性职责。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完成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的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街道)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监督和服务党内荣誉表彰党费收缴、 使用和管理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人才服务、 引进和培养等工作。负责基层宣传、意识形态、理论学习、网络安全、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负责基层统一战线、 民族、宗教、侨务、台务工作。指导辖区内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乡镇(街道)人大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管理工作。完成乡镇(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负责经济发展、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水利、林业、 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管理、乡村道路建设管 理、财政、审计、统计等领域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经济社会 发展计划 统筹抓好项目建设管理、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 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和促进农 村产业发展。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增强 脱贫地区内生发展动力。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 同管理的具体工作,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 济责任审计,承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强迫农民以资代劳行为的处理。负责财政收支、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内 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和指导村(社区)及其集体经济组织 的财务工作。组织实施和协调辖区内的统计工作,依法依规完 成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协助部门做好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有关工作。完成乡镇(街 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民生服务办公室。统筹负责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体育、 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等领域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开展培训、民主评议 组织实施和指导换届选举,承办村(居)民小组的设立、撤销和范围调整,受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居民公约备案,处理违反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行为;负责落实相关慈善工作 做好殡葬管理、地名管理有关工作。监督和指导村(社区)档案工作。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做好就业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有关工作,对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 招用的给予批评教育。承办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延缓入学核准,对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未依照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做好校园周 边安全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幼儿园管理有关工作。审核 办理生育登记,负责新生儿在医疗卫生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 查,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治、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有关工作。完成乡镇(街 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平安法治办公室。统筹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信访稳定、人民武装、行政执法等领域工作。负责国家安全、征兵、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组织开展有组织犯罪预防,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牵头组织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见义勇为人员调查核实工作。负责民间纠纷调解、刑满释放人员救济安置帮教,做好社区矫正有关工作。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监测预警。按职责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做好突发事件应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自然灾害救助、气象灾害防御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消防规划,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负责消防安全检查。负责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等工作 做好公平竞争环境建设、食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 查处传销行为有关工作。排查整治乡村道路安全隐患 在乡道、 村道入口处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制止和纠正乡道、村道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负责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督察整改;负责乡镇渡口渡运安全检查,对签单发航制度实施情况定期检查;负责乡镇自用船舶登记,调查处理自用船舶交通事故。负责信访工作,协调处理化解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完成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统筹负责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平台的运 行维护管理,指导和管理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工作。承担民 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等领域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初审,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定期核查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初审,特困人员供养申请初审,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给付 核对申请家庭或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对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助学保障提出初审意见;办理老年人权益保障、生活确有困难残疾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人民调解员因工致伤致残医疗和生活救助、未成年人保护有关事务。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承办国企部分困难双解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初审,申请国企困难下岗分流人员社保缴费补贴审核,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和待遇申领、注销登记,领取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办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和参保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社会保障卡日常业务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一次性创业补贴初审,创业担保贷款资格申请初审,就业援助对象确认,低保就业、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承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承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办理初审、光荣牌悬挂和服务管理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完成乡镇(街道)党(工) 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赋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二条所列情形的处罚(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对《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处罚;对违反《重庆市长江防护林体系管理条例》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到林区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处罚,损坏防护标志和护林碑牌的处罚;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和破坏村容镇貌、 环境卫生行为的处罚;对涉及在村道违反《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处罚,对造成村道、村道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现场调查处理的予以强制扣留车辆、工具及按规定拍卖;对单位和个人损坏或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警示标志的处罚;强制拆除、砍伐或清除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制止、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按照市政府赋权 依法行使动物防疫、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管理、森林防火、林地保护管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物业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停车场管理、乡道公路管理养护、殡葬管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监管、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监管、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消防安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情况监督、天然气管理等方面的有关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行 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完成乡镇(街道) 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承担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生态环境等领域的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组织开展动物强制免疫、消毒等工作,组织清理无主动物尸体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有关工作;负责植物有害生物日常巡查、发现报告和协助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疫情除治等工作;开展农药使用指导服务,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调查统计农药生产、销售、使用情况;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生猪屠宰监管、渔业资源保护有关工作,处理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现、制止、上报生猪屠宰、渔业捕捞违法行为。负责防汛抗旱与抢险救灾具体工作,落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防汛抗洪有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对本地区小型水库、山塘、堤防、水闸、堰坝和抗旱供水等设施的检查、落实安全措施,转移受洪水威胁群众并妥善安排,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群众实施强制转移。负责消落区日常管护工作,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制定村镇供水应急预案;承担水土保持日常工作,负责河道日常管护,做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利用相关工作; 组织落实责任河流管理保护工作,清理整治河流突出问题督促指导村(社区)级河长履行职责。承办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做好森林资源保护、长江防护林体系管理、湿地保护管理、 野生动物保护、林地保护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做好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日常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巡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 噪声污染防治、污染源普查、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环境污染投诉调查及损害纠纷调解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完成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承担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组织开展科学理论学习实践、宣传宣讲党的政策、 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文化体育生活、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和 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等文明实践活动。组织实施志愿服务活动,负责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乡风文明 指导、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和家 庭教育指导活动,负责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 等方面权益受到侵害的协调。负责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其他 公共文化设施的日常管理,组织全民阅读、全民普法、全民健 身、全民科普、艺术普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红色教育等群 众性文化活动。做好文物保护监管、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旅游安全管理有关工作。承办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初审。完成乡镇(街 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领域 的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负责本辖区耕地保护、闲散 地和废弃地整治改造、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做好测量标志 保护、矿产资源监管、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工作。组织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核查和重 点防范期的巡查,强行组织地质灾害避灾疏散。承办本辖区农 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审核批准,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初审,农村公共设施、公益设施、乡镇企业和农村集中居民点建设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初审,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乡村 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和竣工现场验核。负责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所列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对在村庄规划区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 期改正及按规定拆除。负责本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 督促房屋隐患整改、设立危险房屋警示标志、房屋安全应急管 理等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承办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初审;指导和 监督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承办划定物业管理区域、指导成 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指导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 职责、召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业主委员会备案、组织业主委 员会换届选举、接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房屋交付使用前 的物业档案、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物业设施设备组织代修 等工作。负责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对鉴定为危房且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村镇建筑作出强制治理决定。按职 责分工做好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市政 设施管理、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村庄房屋、公 共设施和村容环境卫生管理。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的建设管 理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