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太安镇简介
太安镇位于万州区东部,距万州城区28公里,东与云阳县凤鸣镇相连,南与本区长滩镇毗邻,西、北与白羊镇接壤,S102省道穿境而过。全镇辖8村2社区73个村民小组,人口11302户30283人。幅员面积68.68平方公里,耕地39282亩, 森林47896亩,森林覆盖率达46.5%。太安镇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年均气温19℃,年降水量1250毫米。地形以山岭重丘为主,地势东高西低,北高南低,间有浅丘缓坡与平坝。海拔最低点为向家嘴电站282米。磨刀溪沿本镇南麓流下,境内有小(一)型水库2座, 小(二)型水库5座,山坪塘1081口。集镇建成区面积0.23平方公里。
这里有远近闻名的凤凰山。相传古时有九只凤凰栖于九岭山之上,形成“九凤朝阳”,遂更名为“九凤山”“凤凰山”,凤凰山平均海拔1000米,山势绵延,空中俯瞰,恰似一只头枕太安尾滨长江的凤凰鸟,其山第一岭为“金凤岭”,海拔1028米,为凤凰之头,又称“凤凰之巅”,山巅之上极目远眺,风景极美,可观“日落”与“千层梯田”。山之最高岭为“雪凰岭”,为全镇最高峰,海拔1068米,亦可观“云海”与“日出”。分别入选全国“乡村旅游”“茶乡旅游”精品线路的凤凰花果山景区也坐落于凤凰山核心区域,景区森林葱郁,百花争艳,瓜香果甜,气候宜人,是避暑休闲、赏花品果、观景寻幽的好去处。景区所在凤凰社区还获得了“中国最美休闲乡村”“全国乡村旅游模范村”“全国生态文化村”,“中国传统村落”等十余张国家级名片。
这里有美轮美奂的“千层梯田”。太安大石板梯田始造于唐代,毕造于明清,历经千年,于海拔500余米处沿坡层层垦造而上,直达1000米之顶,东西绵亘5.6公里,南北延袤3公里,垒达千层(1133层),积达千顷,人谓之“千层梯田”,是农业部公布的全国十大梯田之一,也荣获了“中国美丽田园”之称,是古时劳动人民为适应严酷自然环境并凝聚智慧而创造的“农耕奇观”。梯田之间遍布库塘池洼, 如一粒粒绿色珍珠镶嵌在大地之上。梯田之景美轮美奂! 春来水满田畴,如条条银链山间挂; 夏来佳禾吐翠,如排排绿浪从天泄; 秋来谷黄稻香,如座座金塔顶玉宇; 冬来北国风光,如环环白玉砌云端。
这里有厚重浓烈的农耕文化。逾千年的农耕历史孕育和传承了厚重的农耕文化。首先是一些尚存的古老村名、地名如“河堰”“古堰”“长乐”“人和”等即是古老农耕历史与文化的见证,寄托着古代劳动人民对安居乐业与美好生活的向往。其次是司南祠、丁家箭楼、牟家寨等古建筑亦是古老农耕生活场景的遗存。还有“春耕发始”“吃开秧门饭”“摸秋”与“重阳打粑”等亦是传承千年的农耕习俗。而“茶连萧”与“栽秧歌”等传统民间歌舞亦是古代农耕生活的艺术表现。当然,还有大量古道、古冢、古寺遗迹与簇谱、民间故事等更彰显着这里农耕文化的厚重与浓烈!
这里是鱼米飘香、茶花芬芳之地。太安素有“鱼米之乡”之称,川东地区流传着谚语“万县有个大石板,一板产量万多担”,足见太安自古为粮仓之地,全镇年产优质高山大米5000吨以上。近年来发展稻鱼2000余亩,年产生态鱼达3000吨,地方特色名菜“丁家楼子土鳝鱼”有口皆碑。凤凰、河堰等村种有高山有机茶3000余亩,其中凤凰茶园是“全国最美三十座茶园”之一, 全镇年产优质茶50余吨,“三峡银针”通过国内、欧盟和美国有机茶产品一致认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称号 ,享誉内外,畅销全国。还有春日漫坡梯田里的油菜花与天峰村十里荷塘的映日荷花更是满眼芬芳,让人乡愁浓浓,流连忘返。
办公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2:00-6: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太安镇新场街519号
联系电话:023-58617070
重庆市万州区太安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11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8〕10号)、《关于印发<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万州委办〔2019〕4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
2.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3.制定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管理农村经济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和支出,依法监督检查各种经济活动。负责有关的经济、社会统计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村镇建设、土地规划、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信访、司法、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交通安全等行政工作以及其他社会化服务的管理工作,承担区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职权、承担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6.推进基层民主,指导村(居)委会工作,促进村(居)委会建设,提高其自治能力。
7.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镇“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平台日常管理,承担基层治理统筹协调、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决策支持、事件流转、考核监督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内部管理、内外联络、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承担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值班、重要会务、公务接待、公共节能、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等事务性职责。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的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监督和服务,党内荣誉表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人才服务、引进和培养等工作。负责基层宣传、意识形态、理论学习、网络安全、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负责基层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台务工作。指导辖区内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镇人大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负责经济发展、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水利、林业、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管理、乡村道路建设管理、财政、审计、统计等领域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统筹抓好项目建设管理、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和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增强脱贫地区内生产发展动力。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承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强迫农民以资代劳行为的处理。负责财政收支、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和指导村(社区)及其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工作。组织实施和协调辖区内的统计工作,依法依规完成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协助部门做好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有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民生服务办公室:统筹负责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等领域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开展培训、民主评议,组织实施和指导换届选举承办村(居)民小组的设立、撤销和范围调整,受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居民公约备案,处理违反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行为;负责落实相关慈善工作,做好殡葬管理、地名管理有关工作。监督和指导村(社区)档案工作。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做好就业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有关工作,对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给予批评教育。承办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延缓入学核准,对父母其他监护人未依照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做好校园周边安全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幼儿园管理有关工作。审核办理生育登记,负责新生儿在医疗卫生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治、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有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平安法治办公室:统筹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信访稳定、人民武装、行政执法等领域工作。负责国家安全、征兵、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组织开展有组织犯罪预防,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牵头组织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见义勇为人员调查核实工作。负责民间纠纷调解、刑满释放人员救济安置帮教,做好社区矫正有关工作。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监测预警。按职责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做好突发事件应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自然灾害救助、气象灾害防御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消防规划,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负责消防安全检查。负责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的监督管理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等工作,做好公平竞争环境建设、食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查处传销行为有关工作。排查整治乡村道路安全隐患,在乡道、村道入口处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制止和纠正乡道、村道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负责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督察整改;负责乡镇渡口渡运安全检查,对签单发航制度实施情况定期检查;负责乡镇自用船舶登记,调查处理自用船舶交通事故。负责信访工作,协调处理化解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