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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万州城区部分道路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4-11-20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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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城区道路交通运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减少机动车噪音和尾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结合万州城市道路运行实际,决定对万州城区部分道路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管理措施进行优化,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天禁止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区域(路段)

陈家坝街道区域南滨大道(长江二桥桥下至光电园路口)、江南大道、文峰路、南山路、洄澜路、岑公路、玉龙路、玉韵路、玉花路、玉澜路、玉熙路、玉石路、腾飞路、步云路、南滨一支路、南滨二支路、翠屏大道、凤凰路、梨园路、梨花路、星光路、九曲花街、新华路、锦屏路、玉印路。

百安坝街道、五桥街道区域:上海大道(长星二路交叉口至百安大道)、安居路、安顺路、安庆路、安宁路、扁寨路(G211国道往万川大道下行方向)、长星一路、永乐街、天星路、天星中路、长回路(上海大道交叉口至长星二路交叉口段)、红星街(318国道交叉口至香山路交叉口段)、天台路、学府路、上海支路、宁波路。

牌楼街道、太白街道、高笋塘街道区域:北滨大道一段(外贸路口至万棉厂)、北滨大道二段(万棉厂至南京新街翠湖澜郡路口)、沙龙路(山湾街至金九路口)、清泉路、红花街、龙海街、胜利新路、石峰路、石峰支路、友谊街、科园路、学院路、学院支路、万顺路、万丰路、清堰街、清堰坡、清华街、牌楼隧道、胜利新路、体育场路、体育场支路、观音岩路、王牌路、静园一支路、静园二支路、静园三支路、静园四支路、静园五支路、袁家墩支路、静园路、津滨路、白岩路、太白路、新城路、果园路、电报路、孙家书房路、山湾路(街)、万里城墙路、国本支路、红光路、白岩一支路、白岩二支路、白岩三支路、桂花路、白岩书院路、青羊宫路、白岩路一巷、白岩路二巷、福斯德环道、石琴路。

周家坝街道、沙河街道、钟鼓楼街道区域:天城大道、天子路(天子路666号天城加气站至万州大桥)、申明大道(周家坝立交至申明北路)、名亨路、天龙路、周集路、天城东路、天城西路、杜家花园路、黑龙江路、海关路、石宝路、园丁路、华升二路、集中路、石狮路、石城路、福建大街、新狮一路、高铁大道(滩灯河大桥至高铁立交)、滨湖路、滨湖支路、凤仙路(天子路至真原堂转盘)、天仙路(君宅路至莱茵半岛小区)、君宅路、君宅一支路、园丁路、园丁一支路、天凤路、沙田路(长生河南大桥桥头至北滨大道二段交叉口)、北滨大道三段(万一中匝道路口至龙溪大道下口)、北山大道(万安大桥至枇杷坪东路)、鼓楼一路、鼓楼二路、鼓楼三路、鼓楼四路、鼓楼五路、护附路、北山路、北虎路、北山一支路、北山街、鸡冠梁二巷、幸福路、青龙路、青龙西路、都历山隧道、万一中匝道、枇杷坪东路。

高峰街道区域:石梁大道、石忠路。

城区桥梁:长江二桥及立交体系、牌楼长江大桥及立交体系、万州大桥、五桥立交桥、联合坝立交、万安大桥、石宝嘴大桥、沙河大桥及限行道路中所包含的高架桥。

二、每日2030分至次日830分,扁寨路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及专项作业车由万川大道上行往G211国道方向通行。

三、工作日730分至930分、1700分至1900分,沙龙路(金九路口至外贸路交叉口段)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

四、每日730分至830分、1700分至1800分、2100分至2200分,安康路(香山立交至百安大道)、百安大道(安康路口至安宁路口)、北滨大道二段(吴家湾消防队至沙河大桥)、外贸路、天津路、龙宝大街(宝石桥至永佳路)、万全支路、高峰南路(柏操路至灵风大道),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悬挂新能源号牌的中型厢式及中型封闭式货车,通行我区道路不受载货汽车禁限行限制,果园路、新城路、山湾街、太白路、孙家书房、沙龙路一段、石琴路、国本支路和扁寨路除外。

六、在城市限行区域内从事运输服务(包含运输农副产品、商超物品、食品、医疗药品、邮政快递等)的中型厢式货车和中型封闭式城市物流配送货车,每日22时至次日7时可通行城区重、中型货车限行路段(扁寨路按《通告》第一、三项执行)。

七、本通告中的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具体以《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GA802)规定为准。

八、穿城过境的重型、中型货车经G42沪蓉高速高粱收费站(高梁镇)和万州收费站(青杠塝)往返通行。

已办理ETC的重型、中型货车通行上述高速公路段免收通行费。未安装ETC的或在万州站、高峰站、小周站、天城站、高粱站、五桥站下道2小时之内再上道通行上述公路段的不在免收范围(万州站-高粱站点对点循环通行的除外)。

九、被限行货车运输货物装、卸地在限行区内的,可提前通过交管12123APP线上申领城市货运通行码或线下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时段、线路通行。

十、本《通告》涉及通行费和ETC事宜由万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解释,涉及生态环保事宜由万州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其他事宜由万州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十一、请注意观察交通标志,并严格遵照执行,若有违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十二、本《通告》自2025XX日零时起实施。本通告实施前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附件

《关于优化万州城区部分道路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通行管理的通告》的解读

(征求意见稿)

一、优化载货汽车通行管理的背景和目的

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我区从2015年起对城区载货汽车实行了局部限行管理等措施,大幅提升道路通行效率,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格局不断变化,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城区道路交通出行效率下降明显,为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减少尾气排放和提升城市宜居品质,需进一步优化城区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通行措施。

二、优化货车通行管理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万州区道路交通运行实际,万州区公安局、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优化万州城区部分道路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三、优化货车通行管理范围

本通告,优化了历年来货车通行线路、通行时间,限行范围主要包括周家坝街道、高笋塘街道、钟鼓楼街道、陈家坝街道、牌楼街道、太白街道、百安坝街道等居民集中居住区和交通饱和度较高的路段。重型、中型货车需求集中的经开区光电园、天子园、五桥园、高峰园、九龙园、龙都、双河口、天城及周边道路等,不设置货车限行管理,便于企业发展和货物运输。

四、货车通行措施的变化

为深入落实公安部、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相关要求,结合道路交通运行实际,便利城市配送货车通行,城区货车通行管理主要有7点变化。一是放宽限行车辆种类。悬挂新能源号牌的中型厢式及中型封闭式货车,通行我区道路不受载货汽车禁限行限制,果园路、新城路、山湾街、太白路、孙家书房、沙龙路一段、石琴路、国本支路和扁寨路除外。二是将高笋塘街道、太白街道区域内道路原禁止载重0.75吨货车通行的管理措施,放宽至禁止重型、中型货车通行。三是取消金陵路、外贸路早晚高峰货车限行措施和北滨大道二段(小天鹅路段)节假日货车限行措施。四是对城区内从事运输服务(包含运输农副产品、商超物品、食品、医疗药品、邮政快递等)的中型厢式货车和中型封闭式城市物流配送货车,由24小时禁止通行,放宽调整至22时至次日7时可通行城区重型、中型货车限行路段。五是南滨大道、北滨大道、万开大道早晚高峰时段重型、中型货车限行措施,调整为全天24小时限行。六是新增天子路(天子路666号天城加气站至万州大桥)、申明大道(周家坝立交至申明北路)、滨湖路、滨湖支路、凤仙路(天子路至真原堂转盘)、长生河南大桥、天仙路(君宅路至莱茵半岛小区)、沙田路(长生河南大桥至北滨大道二段)、江南大道(儿童医院至文恒路)、翠屏大道、安康路(香山立交至百安大道)、百安大道(安康路至安宁路)、北滨大道(消防队至沙河大桥)、凤凰路、文峰路、梨园路、玉澜路、玉石路、梨花路、岑公路、星光路、九曲花街等24条居民、校园集中区域的货车限行(限时限行)路段。七是提供高速公路过境货车免费通道,安装了ETC的重、中货车可免费通行G42沪蓉高速高粱收费站(高梁镇)-万州收费站(青杠塝)路段。

五、过境货车的通行线路

货物装、卸地不在《通告》所示的限行区域的重型、中型货车可经万川大道、长青路、G42高速万州收费站、G42高速高梁收费站、318国道上坪段、申明大道、申明中路、天子湖大道、天子路往返通行。区政府积极协调高速公路管理集团,安装了ETC的重、中货车可免费通行G42沪蓉高速高粱收费站(高梁镇)-万州收费站(青杠塝)路段。未安装ETC的或在万州站、高峰站、小周站、天城站、高粱站、五桥站下道2小时之内再上道通行上述公路段的不在免收范围(万州站-高梁站点对点循环通行的除外)。

未办理ETC的重型、中型货车可前往我区所有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网点线下免费办理。业务咨询电话:95389(重庆农商行客服热线)023-58241385(邓经理)

六、不限行车辆范围

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限行。

悬挂新能源号牌的中型厢式及中型封闭式货车,通行我区道路不受载货汽车禁限行限制,果园路、新城路、山湾街、太白路、孙家书房、沙龙路一段、石琴路、国本支路和扁寨路除外。每日22时至次日7时,城市物流配送货车(在城市限行内从事运输农副产品、商超物品、食品、医疗药品、邮政快递等服务的中型厢式货车和中型封闭式载货汽车,简称城市物流配送货车),可通行城区重型、中型货车限行路段,(扁寨路按《通告》第一、三项执行)

七、货车通行证办理

万州区城市限行区域内道路将继续实行货车通行证管理,通过办理货车通行证引导货运车辆错峰通行,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可通过窗口(交巡警支队3026办公室)申领临时通行证和交管12123APP申领城市货运通行码。根据车辆类型、运输物品种类发放相应的通行证,持证货运车辆需按照批准的时间、线路通行。

八、高速路段管控后的过境线路

G42高速万州收费站至天城收费站区间段因交通事故、恶劣天气等交通管制或称重设备故障等造成载货汽车不能经G42高速万州收费站至天城收费站区间段通行的时段,过境线路临时调整为万川大道、南滨大道、长江二桥、都历山隧道,该线路临时解封重型、中型货车禁行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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