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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锂离子电池及移动电源等产品专项检查 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日期:2024-11-14 来源:万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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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检查共享充电宝。

本报讯 (记者 李静 文/图)

为加强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及电源适配器等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等产品生产、销售、租赁领域的相关市场主体开展了全覆盖检查。

检查中,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围绕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等产品是否取得3C认证、是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及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等情况开展了检查。同时,执法人员还向生产企业、销售主体、租赁主体宣传了有关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的法律法规,明确告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3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切实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整个专项检查期间,共检查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电源适配器等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1家,销售主体112家,张贴租用移动共享充电宝消费提示宣传单1900余份。

同时,本次专项检查还针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共享充电宝产品进行了重点检查,对辖区内多家代理商开展行政约谈,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将产品分批次更换为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有3C认证标识的产品。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聚焦群众身边民生实事,持续关注辖区内租用移动共享充电宝更换情况,督促经营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不断强化产品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稳稳守护民生“微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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